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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来源:3773考试网 2016-9-11 22:16:03

 

根据《天津大学201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相关规定和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简称“海洋学院”)实际情况,我学院2017年招收推免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学院推免生。此外,我校录取的学术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者,可申请硕博连读。

   二、接收专业


学院
 
专业
 
专业代码
 
类型
 
备注
 

海洋学院
 
海洋环境科学与技术
 
0830Z3
 
学术型
 
能够接收具有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测绘、机械、计算机、数学、精仪、自动化、通信、地理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背景的申请人
 

  三、申请流程(见附件)

   四、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流程(见附件)

   五、资助与奖励政策

   1.凡档案调入天津大学并被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推荐免试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在每年6000元基本助学金基础上,额外获得助研经费至少2400元。表现优秀者可获得数额不等的学业奖学金,就读期间还有机会获得2000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被录取的直博生入学后在每年18000元基本助学金基础上,额外至少获得助研经费6000元,以及数额不等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表现优秀者有机会获得30000元的博士生国家奖学金等。

   2.对来自教育部批准的设有研究生院院校、“985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含天津大学本校学生),在推荐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前1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来自“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推荐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前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元。注:上述综合成绩排名依照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

   3.对于来自外省市院校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给予500元差旅补助。

   六、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3.其他相关事宜请关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tju.edu.cn/。

   联系人:刘永静

   电话:022-87370655

  邮箱:liuyongjing@t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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