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考试程序及内容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测试为面试,不设复试,满分100分)
测试项目 |
考查因素 |
时间控制 |
所占分值 |
备 注 |
自备稿件 |
语言表达 |
1.5分钟 |
20分 |
稿件自备 考试期间不准自报姓名,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
心理素质 | ||||
镜前表现 | ||||
语音面貌 | ||||
流畅程度 | ||||
情绪运用 | ||||
指定稿件朗读 |
文字敏感度 |
1.5分钟 |
30分 |
播读给定稿件,通常为新闻稿。 |
语言表现力 | ||||
自然流畅度 | ||||
即兴评述 |
观点表述 |
3分钟 |
50分 |
现场抽取题目,对给定材料进行评述。 |
思维逻辑 | ||||
口语表达 | ||||
应变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