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具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并且考生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在此基础上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英合作)等专业: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说明:对于上海市生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为上海市专业统考成绩,不需要参加校考;对于其他省生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为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2.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满分为150分)。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英合作)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为150分)。
七、学费标准和就读校区
1.学费标准
(1)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10000元/学年。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专业:国内三年学习期间30000元/学年;日本一年学习期间学费按赴日当年日本文化服装学院的标准执行(参考:2016年日本文化服装学院的学费标准为860,000日元,住宿费标准为600,000日元)。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合作)专业、环境设计(中英合作)专业:国内学习期间30000元/学年。如赴爱丁堡大学学习,学费按爱丁堡大学当年标准执行(参考:2016年爱丁堡大学国际学生学费标准约20050英镑/年,其他费用另计)。
2.就读校区
延安路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