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2016年12月17日、18日和24日(考生所报项目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测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入场。
测试地点:清华大学校内(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4.测试类别划分
测试工作按不同艺术类别分成管乐、弦乐、键盘乐、民乐、声乐、舞蹈、戏剧、戏曲曲艺等组别进行,每组由至少5名评委组成。
5.评审内容
(1)音乐类测试:乐曲程度、个人能力、音准节奏、音色、乐感、完整性等方面;
(2)舞蹈类测试:形象、表演、舞蹈能力(跳、转、翻、软开度)及基本功等方面;
(3)戏剧类及戏曲曲艺类测试:基本形象、声音条件、创作及表演能力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