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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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

来源:西安音乐学院 2016-12-31 12:49:25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中外歌曲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现场抽唱其中一首曲目不得重复。

  考场提供麦克风及扩音设备。考生需自备伴奏,现场以U盘提交,统一采用数字音频文件形式(MP3或WAV格式);如需钢琴伴奏,考生需自请伴奏老师,考场配备钢琴。

  视唱练耳教研室

  视唱练耳

  初试:

  1、专业笔试、听写:(考试时间90分钟)

  (1)旋律音程:大谱表,跨度超过一个八度具体音高听写;

  (2)和声音程:大谱表,跨度超过一个八度具体音高听写;

  (3)和弦:大谱表,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转位(四声部排列);

  (4)和旋链接:大谱表,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SII7、DVII7、DD7

  DDVII7和弦的原、转位,终止四六和弦及变格终止(四声部排列);

  (5)单声部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变化音、较复杂节奏、近关系转调;

  (6)二声部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7)歌曲写作:按指定的歌词创作艺术歌曲一首(带伴奏)或旋律动机发展。

  2、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形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配四部和声;

  (2)程度:一级关系转调范围内。

  复试:

  1、专业面试

  (1)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及转位构唱;

  (2)旋律背谱移调:两个升降号以内、长度八小节;

  (3)读节奏:十六小节较复杂节奏;

  (4)视唱: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近关系转调)视唱;

  (5)弹唱:现场弹唱指定乐曲。

  2、钢琴演奏(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及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或中外乐曲一首。主考乐器仅限钢琴)。

  3、乐理:音乐基础理论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听写50%,听唱、构唱、视唱40% ,钢琴演奏10%。(乐理、和声为参考科目)

  附录一: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钢琴演奏调修专业基本乐科考试内容

  1、面试: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2)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3)节奏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4)视唱: 一升 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

  (1)旋律音程听写;

  (2)和声音程性质听辨:自然音程;

  (3)和弦色彩听辨: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4)节奏听写:2/4、3/8;

  (5)单声部旋律听写。

  3、乐理:

  音及音高、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调式音阶、调式中的音程与和弦,调式调性分析、常用音乐术语,移调。

  附录二

  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制作、音乐数字媒体、录音艺术专业基本乐科考试内容

  1、面试: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2)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3)节奏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4)视唱: 一升 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

  (1)旋律音程听写;

  (2)和声音程听写;

  (3)和弦色彩听写: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4)节奏听写:2/4、3/8;

  (5)调式音阶选择:在同主音五声调式和同主音自然、和声、旋律小调三个选项中选择;

  (6)单声部旋律听写;

  (7)二声部中的上声部旋律听写。

  声乐系

  一、美声唱法:

  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美声声乐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

  演唱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两首(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调、原文演唱)。

  复试:

  演唱风格不同的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两首(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调、原文演唱)。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二、民族唱法:

  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民族声乐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

  演唱自选歌曲两首(民歌、戏曲、中国歌剧选曲、创作或改编的具有民族风格歌曲)。

  复试:

  演唱歌曲两首(民歌、戏曲、中国歌剧选曲、创作或改编的具有民族风格歌曲)。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三、陕北民歌演唱:

  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陕北民歌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演唱不同风格的陕北民歌两首。

  复试:演唱不同风格的陕北民歌两首。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陕西省考生联考考试曲目与校考考试曲目不得重复。

  钢琴系

  初试:

  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及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巴赫十二平均律一首)。

  复试:

  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自选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管弦系

  考生报考管弦系所有器乐种类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可自带伴奏);初试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复试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三试基本乐科考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一、木管类

  长笛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 3 升 3降之调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莫扎特—G大调协奏曲;莎米那德—小协奏曲;多普勒—匈牙利田园幻想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单簧管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 3 升 3降之调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韦伯—第二协奏曲;莫扎特—A大调协奏曲;斯波尔—第一协奏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双簧管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 3 升 3降之调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维瓦尔第—a小调协奏曲;巴赫—马尔切罗协奏曲;亨德尔—g小调协奏曲;海顿C大调协奏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大管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 3 升 3降之调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莫扎特—降B大调协奏曲;旦茨—F大调协奏曲;泰勒曼—e小调奏鸣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萨克斯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 3 升 3降之调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维尔瓦—第一奏鸣曲;巴赫—第四奏鸣曲;格拉祖诺夫—小协奏曲;克莱斯顿—奏鸣曲(第一乐章)(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二、铜管类

  小号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 3 升 3降之调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海顿—降E大调协奏曲;胡梅尔—降E大调协奏曲;奈鲁达—降E大调协奏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圆号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两个八度的大小调音阶,范围: 3 升 3降之调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莫扎特—降E大调第二协奏曲;弗兰•施特劳斯—c小调协奏曲;贝多芬—F大调奏鸣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长号(次中音号)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 3 升 3降之调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萨克斯—降B大调小协奏曲;卡•圣桑短歌;阿•吉尔芒交响小品。(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大号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 3 升 3降之调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马尔切诺—F大调奏鸣曲;叶•萨斯—降B大调小协奏曲;列别杰夫—音乐会快板(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三、弦乐

  小提琴

  初试:自选中外乐曲一首,练习曲一首,(或自选乐曲两首)。

  复试:演奏三个八度单音阶一条,包括七种琶音、分解三度、半音阶;演奏双音音阶,包括三度、六度、八度;演奏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练习曲一首(克莱第尔42首练习曲程度以上)。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练习曲。

  中提琴

  初试:协奏曲第一乐章或连续演奏二、三乐章;巴赫无伴奏组曲中的一首。

  复试:演奏三个八度单音音阶,包括琶音、三度模进、半音阶;演奏双音阶,包括三度、六度、八度;练习曲一首(福克斯,克莱采尔练习曲程度以上);自选乐曲一首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大提琴

  初试:乐曲两首,或乐曲、练习曲各一首;

  复试:四个八度音阶一条及其琶音,三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音阶;练习曲一首(中级以上程度,不得与初试重复);以下曲目任选一组;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华彩乐段必奏);奏鸣曲的一、二乐章或自选一首技巧性乐曲。

  低音提琴

  初试:乐曲与练习曲各一首;

  复试:涉及拇指把位的两至三个八度的音阶、琶音;练习曲一首;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快一慢两个乐章或自选一首技巧性乐曲。(练习曲、乐曲不得与初试重复)

  竖琴

  初试:技巧练习曲一首。

  复试:四个八度音节琶音。中外乐曲一首(奏鸣曲需演奏全乐章)。

  打击乐

  初试:

  马林巴:自选曲目一首,两个槌,四个槌均可;

  小鼓:练习曲一首。可参考以下教材:安东尼·赛罗尼《节奏肖像》;安奎斯·德雷克柳斯;米歇尔·彼得《小鼓高级教程》。

  复试:

  马林巴或颤音琴:自选曲目一首,需选择四个槌的演奏曲目。

  鼓类打击乐器:定音鼓、架子鼓、小鼓或打击乐器组合,自选演奏其中一种乐器,曲目一首。

  古典吉他

  初试:J•S巴赫作品一首;自选作品一首。

  复试:塞尔维亚音阶(大小调各一首);索尔·泰雷加、奥古斯汀•巴里奥斯、威拉•罗勃斯所作练习曲中任选一首;自选作品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

  民乐系

  考生报考民乐系所有器乐种类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复试可自带伴奏);初试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复试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三试基本乐科考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一、吹管乐(竹笛、笙、管子、唢呐)

  初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两种不同风格的作品各一首。(加试演奏加键笙和加键唢呐可根据程度给予适当加分)

  二、弓弦乐(二胡、板胡)

  初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两种不同风格的作品各一首。

  三、弹拨乐(古筝、古琴、扬琴、琵琶、柳琴、阮、三弦)

  初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两种不同风格的作品各一首。

  四、打击乐

  初试:练习曲一首(小军鼓、马林巴、颤音琴可自选一首练习曲),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中国打击乐器(排鼓、中国大鼓、板鼓)乐曲一首。西洋打击乐器(马林巴或颤音琴)乐曲一首。

  舞蹈系

  一、舞蹈编导

  初试:1、外形条件测试;2、自选舞表演。

  复试:1、基本功能力测试;2、命题编舞。

  二、舞蹈表演

  1、歌舞表演综合方向

  初试:(1)外形条件测试;(2)基本功能力测试。

  复试:(1)歌曲演唱;(2)戏剧表演。(3)自选舞表演。

  2、芭蕾表演专业方向

  初试:(1)外形条件测试;(2)基本功能力测试;

  复试:自选舞表演(芭蕾或其它舞种剧目均可)。

  考试要求:

  1、着装要求:剧目考试不得穿演出服;初、复试女生着体操服、连裤袜、舞鞋;男生着紧身背心、氨纶平角短裤(或连体服)、舞鞋。

  2、音乐要求:考生自备自选舞剧目及歌曲演唱伴奏音乐,MP3格式U盘储存。

  3、考试项目要求:

  (1)外形条件测试:形象好、气质好。

  (2)基本功能力测试:

  软度类:前、旁、后搬腿;腿的控制;下腰;

  旋转类:(女)四位、平转、挥鞭转或旁腿转(男)二位转、平转、旁腿转;

  跳跃类:(女)倒踢紫金冠跳、大跳、(男)撕叉跳、双飞燕;

  翻腾类:(女)点翻身、串翻身、侧空翻、前空翻(男)躺身蹦子、拉腿蹦子、小翻、前后空翻;以上划横线的内容为必考项目,(翻腾类技巧芭蕾专业除外)其余内容为特殊技巧,考生须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自行选择完成。

  (3)自选舞表演:

  舞蹈编导:自选舞舞种不限,时长不少于2分钟,要求舞蹈表演中情绪到位、动作流畅、风格准确、技术稳定;

  舞蹈表演:风格不限,富有表现力(包括:芭蕾舞、国标、爵士舞、街舞等流行舞蹈和现代舞、中国古典舞、民间舞均可)。

  自选舞时长不少于2分钟,要求舞蹈表演中情绪到位、动作流畅、风格准确、技术稳定。

  (4)命题编舞,考生需根据所抽考题内容和音乐的提示,在预备考场组织时间不少于2分钟的舞蹈段落。答题要求:首先要求对所表现的主题、内容和结构做陈述,且思路清晰、表达流畅;之后进行所编舞蹈的表演,要求具有一定的形象捕捉能力和舞蹈结构意识。

  (5)歌曲演唱:风格不限,包括艺术歌曲及流行歌曲,时长2分钟以内,演唱要求:

  演唱中节奏、音准、音色良好、能够声情并茂、富有情感地演唱作品。伴奏音乐自备或清唱。

  (6)戏剧表演:任何舞台表演艺术范畴内的戏剧小品,时长不少于2分钟。

  报考办法

  一、报考西安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录音艺术专业的陕西省籍考生,必须参加陕西省2017年艺术类招生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成绩达到省联考本科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院校考(校考考试曲目不得与联考考试曲目重复),报考联考考试科目以外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

  二、我院专业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及现场确认的方式,不接受函报。

  1、报名网址:http://zsb.xacom.edu.cn

  网上报名时间: 2017 年 1 月15日 — 2017 年 2 月10日 。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且认真核对填报信息。

  2、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在专业考试前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只限本人)。

  (2)现场确认时,须交验居民身份证、艺术类考生报考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 张,由工作人员核对。

  (3)考生经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音乐学院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3、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错填、漏填、提供虚假信息和进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生根据自己专业状况,在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兼报两个及以上专业。

  四、近两年内获我院业余音乐考级委员会颁发的器乐、声乐专业八级证书且成绩为“良好”以上的考生,可免予专业初试(须办理报名手续,须准备初试要求的曲目与复试内容合并考核)。

  五、我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

  录取及有关规定

  一、 2017 年 4 月 5 日 之后我院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和基本乐科(乐理、视唱练耳)分数线。

  二、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我院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

  线(不设单科分数线)。

  1、艺术史论、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40)+(专业成绩÷100×60)=综合分。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20%+专业成绩8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20)+(专业成绩÷100×80)=综合分。

  三、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进行。

  四、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试读不适合者取消学籍退回原籍。

  五、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六、所有新生须向学校交纳学杂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办公室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本科招生信息网。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火车站乘14路、239路、K600路、603路、游8[610]路公共汽车到长安立交站下车。乘地铁二号线体育场站下车B口出站向南 300 米 )邮编:710061

  电话:029-85251287传真029-85253474

  学院网址:http://www.xacom.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xacom.edu.cn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6 年12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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