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3773考试网美术高考招生简章正文

2017鞍山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鞍山师范学院 2017-1-8 10:17:36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录取时专业分配原则

  报考我校的辽宁省书法类专业考生、山东省音乐类及书法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须参加省级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①、辽宁美术类:针对平行志愿已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

  ②、辽宁音乐类、辽宁书法类、山东美术类、山东音乐类、山东书法类:

  针对已投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按考生专业成绩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③、河南、河北、湖南、湖北、黑龙江五省的艺术类专业:

  须参加省级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均执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省如有新的规定,按各省规定执行)。

  ④、浙江艺术类专业:

  须参加省级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均执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本科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

  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7.5×50%

  七、专业校考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和各省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辽宁省书法类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0日

  报名地点:鞍山师范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报名办法: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及复印件,到鞍山师范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报名。

  2、考生报名时需交考试费180元。

  考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

  考试地点:鞍山师范学院

  专业考试办法:

  ①理论卷(侧重中国古代书法史中的书家、作品,题型以选择、填空、判断等为主)50分。

  参考教材:《书法教程》(王登科著,辽海出版社2007年4月出版)。

  ②行书或草书100分 ③隶书或篆书100分

  ④楷书(含魏碑)100分

  ⑤创作卷(根据所提供的内容,创作作品,书体任选)50分

  总分400分。

  注意事项:参加书法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自备笔、墨、毛毡等考试用具。

  (二)山东省书法类专业、音乐类专业考生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2017年我校在山东省只设济南市一个考试地点。

  考生报名时需交考试费180元。

  报名方式: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缴费。考生可自行登录山东省招考院网站(网址:http://wsbm.sdzk.gov.cn)进行报名、缴费。考试前2天考生下载打印校考准考证。网报办法详见报名网站。

  报名时间:开始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截止时间2017年2月3日下午5点,春节期间(2017年1月20日—2月2日)网报系统关闭。

  考试时间:书法类专业2月7日

  音乐类专业2月7日8:30开始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的考点为准

  专业考试办法:

  1、书法类专业考试科目

  ①楷书(含魏碑)100分 2月7日8:30--9:10

  ②行书或草书100分 2月7日9:20--10:00

  ③隶书或篆书100分 2月7日10:10--10:50

  ④创作卷50分 2月7日11:00--11:30

  (创作卷根据所提供的内容,创作作品,书体任选)

  总分350分。

  注意事项: 参加书法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自备笔、墨、毛毡等考试用具。

  2、音乐类专业

  音乐学(师范)专业考试科目(声乐、钢琴为必考项):

  ①声乐150分 ②钢琴150分 总分为300分

  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任选一项即可):

  ①声乐:声乐150分 ②器乐:器乐150分

  注意事项:

  ●声乐考试:自选歌曲二首。

  需要钢琴伴奏的考生,请准备原谱伴奏乐谱。

  ●器乐考试: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除钢琴外考生乐器自备)。

  ●考生演唱、演奏曲目须背唱、背奏、背诵;演奏曲目除D.C处反复外,其它反复记号均不反复。

  (三)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发放比例为1:4。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12-2961701

  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412-2960019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412-2960125

  高职专科咨询电话:0412-8432015

  学校网址:www.asnc.edu.cn

  E-mail:aszs@mail.asn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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