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科目
2017年我校各校考专业考试科目信息如下(具体考试规程,请查阅我校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
表演(音乐剧表演): 初试(面试):朗诵、演唱、形体/舞蹈; 复试(面试):朗诵、演唱、形体/舞蹈、表演; 三试(面试):表演、演唱、形体/舞蹈、语言表达能力测试、音乐素养。 |
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 初试(面试):朗诵、演唱、形体/舞蹈; 复试(面试):朗诵、演唱、形体/舞蹈、表演; 三试(面试):表演、演唱、形体/舞蹈、语言表达能力测试。 |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形体观察、台步展示技巧、才艺展示、综合素质。 |
播音与主持艺术: 初试(面试):稿件播读、作品朗诵; 复试(面试):即兴评论、才艺展示; 三试(笔试及面试):书面写作、文字播报、述评、言语交流。 |
广播电视编导: 初试(面试):故事创作; 复试(面试):话题评述; 三试(笔试):写作。 |
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造型基础、创意设计 |
摄影: 初试:操作技能及面试 复试:基础知识笔试 |
动画:命题美术设计、故事创作 |
绘画(绘画)、(文物修复):素描基础、色彩基础 |
三、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专业类别 |
报考专业 |
2017年录取规则 |
备注 |
美术类(一) |
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 |
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高考文化分+美术类统考专业分x[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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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二) |
公共艺术、雕塑 |
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 按照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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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三) |
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
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高考文化分+校考专业分x[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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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四) |
绘画(绘画、文物修复) |
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 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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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 |
摄影 |
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高考文化分*50%+校考专业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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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
编导类省统考成绩合格。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高考文化分*50%+校考专业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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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 |
表演(音乐剧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 |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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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 |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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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 |
文化产业管理 |
在普通类二本批次,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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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
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投档考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线(专业所在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普通类专业除外)为前提。各省市考试院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各专业不作分省市计划,按照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录取。统一排序录取的省市,将各省市文化成绩(原始分数),按比例统一换算成750分,再按照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各专业文理兼收,艺术类不分文理的专业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我校录取时不限定外语语种,进校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3、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上述专业大类分别统一划线,在专业大类内部根据考生填报志愿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大类之间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某一专业大类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会在报考其他美术专业大类的线下考生中进行择优调剂。非美术类专业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考生同时取得两种专业的专业考试合格证,第一志愿未达录取线,而所报第二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进行择优调剂录取。
4、我校认可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直辖市,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本省、直辖市当年全体美术考生中排名前50名以内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文化分达线后,可报批审定后录取。(符合要求的考生须在录取一周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未提供有效证明的不予考虑)
四、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美术类各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雕塑、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专业要求无色盲。
五、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经上海市物价局批准,我校2017年收费标准为:
艺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8000元;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年25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400元(4人一间)。
六、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及保障制度
我校设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制度,并协助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按规定参加上海市高校统一的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同时,学校还将为在读学生投保团体平安保险。
我校将对2017级录取考生设立“新生奖学金”,同时,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专门为我校贫困生设立“圆梦艺术奖学金”,奖学金管理办法详见学校网站介绍。
七、招生咨询
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阅相关信息,也可通过我校网上咨询窗口进行网上咨询。
本校网址:www.siva.edu.cn
招生热线(工作日9:00-16:00):021-67823033、67823034
八、学校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松江大学园区内)
邮政编码:20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