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3773考试网美术高考招生简章正文

2017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来源:首都师范大学 2017-1-25 15:58:26

 

  四、报名办法

  1.除舞蹈学专业二试之外,各专业均网上报名、交费、打印准考证,不接受现场报名、交费。

  2.网上交费视为考生已确认所有报名信息无误,交费后,所有信息不能修改。不可取消报名,费用不退。网上交费不成功的报名无效。

  3.考试报名收费

  音乐学、录音艺术专业报名考试费100元。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交费。

  舞蹈学专业一试报名考试费100元。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一试交费。二试费用为80元。二试收费在一试结束并出榜后现场收取,收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音乐学、舞蹈学、录音艺术三个专业之间不能兼报。

  5.报名方式

  关于报名软件的安装、报名流程、注意事项和要求,请查阅我校招办网站(bkzs.cnu.edu.cn)发布的“2017年艺术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报名系统分手机端“应用版”和电脑端“网页版”。

  (1)使用“应用版”报名:考生通过手机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点和专业并完成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考生在规定时间网上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2)使用“网页版”报名:因其不提供上传照片的功能,考生须按以下要求参加现场照相(免费):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同时携带身份证(正面)、省统考(联考)准考证(所报专业不涉及统考的除外)复印件1份(印在一张A4纸同一面上)到考点现场照相,完成后打印准考证。现场照相不接受纸质照片或电子照片。报考音乐学和录音艺术专业的考生现场照相时间为2月15日9:00至15:00;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现场照相时间为2月25日9:00至12:00。地点均为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排演厅门厅。

  6.网上报名未采集照片也未按时参加现场照相的考生无法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7.考生填报各类信息时应在系统中仔细核对,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再保存提交。考生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提供信息有误、照片有误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向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上报成绩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8.港、澳、台地区考生的专业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科目、内容和方法与大陆考生相同。文化考试请咨询港、澳、台联合招生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核及录取原则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9.考生报名后应关注我校招办网站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及通过报名系统“应用版”推送的消息。

  10.考生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二代证)(身份证丢失可用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代替。如果使用户籍证明,要求证明上附有本人近照,并在本人相片上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章)。

  五、专业考试

  1.音乐学专业

  (1)考试方案

  音乐学专业考试根据考试科目不同,共有9种方案。每种考试方案均包含笔试和面试。考生从9种方案中选择一种进行考试。

  选择1—3号考试方案的考生将获得1个“综合成绩”。选择4—9号考试方案的考生将获得1个单项成绩。其中单项成绩根据考试科目不同又细分为声乐、钢琴、民族器乐、西洋器乐、音乐创作、指挥6种。

  具体每种考试方案对应的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类别、分数比例构成如下:

专业

考试

方案

考试内容

考试成绩

笔试内容

面试内容

数目

构成

音乐学

方案1

①音乐听记(18%)

②基本乐理(12%)

①钢琴演奏
②声乐演唱
③视唱1

1个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30%+面试整体表现 70%

方案2

同上

①民族器乐演奏
②声乐演唱
③视唱1

同上

同上

方案3

同上

①西洋器乐演奏
②声乐演唱
③视唱1

同上

同上

方案4

同上

①声乐演唱
②视唱1

1个
单项成绩

单项成绩-声乐:笔试30%+面试整体表现70%

方案5

同上

①钢琴演奏
②视唱1

同上

单项成绩-钢琴:笔试30%+面试整体表现70%

方案6

同上

①民族器乐演奏
②视唱1

同上

单项成绩-民族器乐:笔试30%+面试整体表现70%

方案7

同上

①西洋器乐演奏
②视唱1

同上

单项成绩-西洋器乐:笔试30%+面试整体表现70%

方案8

①音乐听记(18%)
②基本乐理(12%)
③钢琴曲写作(20%)
④声乐曲写作(10%)
⑤和声基础(10%)

①音乐创作面试
②视唱2

同上

单项成绩-音乐创作:笔试70%+面试整体表现30%

方案9

①音乐听记(18%)
②基本乐理(12%)
③和声基础(10%)
④缩谱(10%)

①指挥面试
②视唱2

同上

单项成绩-指挥:笔试50%+面试整体表现50%

  考生的合格类别根据“综合成绩”或“单项成绩”,分为“综合合格”或“单项合格”。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统一填写“音乐学”,我校录取时再分为音乐学(师范)和音乐学。合格类别为“综合合格”的考生进入音乐学(师范)专业方向;合格类别为“单项合格”的考生进入音乐学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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