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且参加我校艺术类校考成绩合格,参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2.美术学、绘画、书法学、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含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公共艺术等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排名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三、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于2018年4月中旬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bkzs.gxnu.edu.cn/查询考试成绩并自行打印合格证。
四、联系方式
(一)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招生咨询、联系电话
1.美术学院:黄老师、李老师;0773—3690668,3690618
2.设计学院:彭老师、唐老师;0773—8996357
3.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邮编:541006
(二)广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5818532(兼传真);联系人:刘老师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邮编:541004
学校招生办网址:http:// bkzs.gxnu.edu.cn
电子邮件:zsb@gxnu.edu.cn
(三)学校网址:http://www.gx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