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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福绵区教育局2017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来源:玉林市福绵区教育局 2017-4-9 22:16:14

玉林市福绵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期初级中学、
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和玉林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2016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报及认定工作从4月份开始,现就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报名时间
4月10日至6月30日为全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时间。今年全国教师资格网站和认定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周末和国家法定假日不开放。
二、认定机构
福绵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5-3263073
三、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 认定范围
在福绵区内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认定对象
1.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
2. 2015年毕业时未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3.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将于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四、认定条件
(一)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2017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这部分人员必须是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四)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五)户籍或人事档案在福绵区内。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福绵区教育局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非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二) 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成功的申请人在6月26日—7月4日(节假日正常休息)到福绵区教育局人事股提交以下材料:
1.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原件、复印件;
2.《教师资格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参加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也可提供打印好的“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2016年和2017年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报人员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7.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8.免冠彩色标准相片1张(小2吋,3.5×4.5cm)。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按上述次序叠放。
(三)体检。
经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合格的申请人,7月6日空腹到福绵区教育局指定的县(区)级人民医院体检(具体事宜在交申请材料时再个别通知)。
(四)发证。
体检结果出来后,区教育局将对申请人的所有资料进行复核,7月24日前进行网上认定,并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六、咨询电话
    福绵区教育局人事股:0775-3263073

玉林市福绵区教育局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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