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一)全县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 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统招生、调剂生两部分,对于公布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范围内实行统一招生录取。各普通高中不能任意改变招生规模。
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的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执行。
中职类学校(含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仍实行指导性招生计划管理,录取过程中,各学校公布的指导性招生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民办普通高中实行招生计划备案制,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报教育主管部门及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公布的计划原则上不能调整。
(二)县内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新津中学:共500人,其中统招生450人,调剂生50人。
华润高中:共500人,其中统招生450人,调剂生50人。
(三)新津职高招生计划:6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