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一)特招生录取前置条件:
1.瑞安中学录取前置条件: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2A2P以上(含2A2P),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
2.其它高中录取前置条件: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4P以上(含4P),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
(二)合格线:
1.艺术类:考生的特长考试总成绩达到80分。
2.体育类:田径、男子篮球专项成绩达到24分,女子篮球专项成绩达到22分(其中100米专项:女子13.8秒、男子12.4秒,800米专项:女子2:38.0、男子2:16.0),健美操专项成绩达到60分;且要达到各招生学校规定的各项目最低录取标准和要求(详见附件2)。乒乓球、羽毛球以在2017年特长考试单打比赛中获得名次为准。跆拳道以不低于招生学校设定的最低获奖要求为准。
3.科技类:以招生学校设定的最低获奖要求为准。
4.升学考试成绩(含照顾分):
(1)瑞安中学录取要求:
田径: 瑞安中学田径项目面向温州范围内招生。瑞安市2017年中考普高最低控制线上50分(含)内录取。对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及以上的田径特长生,根据实际情况,经学校同意并申请、瑞安市教育局同意后, 其升学考试成绩可在瑞安市2017年中考普高最低控制线下100分内照顾录取。
篮球(男生):瑞安市2017年中考普高最低控制线上50分(含)内录取。对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及以上的篮球特长生,专项测试达37分及以上,根据实际情况,经学校同意并申请、瑞安教育局同意后, 其升学考试成绩可在瑞安市2017年中考普高最低控制线内照顾录取。
音乐:瑞安市2017年中考普高最低控制线上100分(含)内录取。
(2)其他高中录取要求:达到2017年瑞安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办法:
1.特招生的录取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录取批次为第一批。
2.不具备各招生学校前置条件和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3.考生如被两所或以上学校预录取(特指跨县域),须于6月10日前书面确定一所预录取学校。
4.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在具备招生学校前置条件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基础上,根据招生学校各项目招生计划数,按特长考试总成绩排序,以考生的平行志愿从第1志愿到最后一个志愿逐个检索择优录取。如特长考试总成绩相等,书法则以单项得分高者先录取;美术以素描成绩高者先录取;音乐以专项成绩高者先录取。如再相同,则以升学考试成绩(含照顾加分)择优录取。
5.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在具备招生学校前置条件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基础上,根据招生学校各项目招生计划数,按专项成绩(名次)排序,以考生的平行志愿从第1志愿到最后一个志愿逐个检索择优录取。如专项成绩相同,则以升学考试成绩(含照顾加分)择优录取。
6.报考科技类的考生,在具备招生学校前置条件且获奖成绩达到该校最低录取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升学考试成绩(含加分)择优录取;若升学考试成绩相同,则按我市高中招生同分原则规定择优录取;若还相同,则先按比赛获奖层次后按获奖名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