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招生

3773考试网中考小学招生正文
·中考志愿填报·中考试题答案 ·中考分数线·中考成绩查询

海沧区教育局2016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来源:海沧区教育局 2016-8-12 20:24:40

海沧区教育局2016年秋季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尊敬的家长:

2016年秋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录取工作已作已经全部结束,目前区内4所民办小学尚有剩余学位,现将2016年秋季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剩余学位

建美小学:50个

龙山小学:49个

新安小学:25个

新阳学校:91个

二、招生对象

1.符合本次海沧区积分入学条件,并经积分入学系统审核获得积分,但尚未被区内任何学校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符合本次海沧区积分入学条件,但未在海沧区报名参加积分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即暂住、劳动合同、社保缴费(简称“三证”)满一年。

3.不符合本次海沧区积分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即暂住、劳动合同、社保缴费(简称“三证”)不满一年。

4.不符合本次海沧区积分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即暂住、劳动合同(简称“二证”)满一年。

三、录取办法

1.请符合本次招生对象的人员8月15日-16日至各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小学提交材料,各民办学校负责收集材料,并分类汇总报送海沧区教育局核准。

   2.当预登记数超出公告的剩余学位数时,录取规则将按照“招生对象”中1、2、3、4的顺序录取。未被录取的请及时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3.当条件相同出现并列时,第1类对象按照积分高低决定录取名单;第2、3、4类对象将依次按照家长是否在海沧区购房、在海沧区缴交社保时间长短、在海沧区暂住时间长短排序,决定录取名单。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8月15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有剩余学位的各民办小学。

3.携带材料:请家长携带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记录明细、社保缴交记录、劳动合同、家庭户口本、出生证明、结婚证、预防接种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至各民办小学进行预登记。

已在积分入学系统报名审核获得积分,但尚未被区内任何学校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无需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记录明细、社保缴交记录和劳动合同,但需提供积分报名时的流水号、家庭户口本、出生证明、结婚证、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补缴的社保记录不计入计算,暂住时间和社保时间满一年的记录应为:2015年9月-2016年7月。

5.此次报名仅代表登记,不代表录取,录取工作将由海沧区教育局统一审核材料后完成。

6.已被区内公办或民办小学录取的随迁子女,不得再参加预登记。

7.录取结果将在8月20日前公布,届时各学校将通知家长,请家长保持通讯畅通。

8.各学校地址及招生咨询电话:

建美小学:海沧街道渐美村836号,电话:15659277696

龙山小学:海沧街道石塘村刘山社152号,电话:6583321

新安小学:新阳街道新安北片618号,电话:6511686

新阳学校:新阳街道新安东片246号,电话:6519000

                                 

                               

                               海沧区教育局

                               2016年8月11日

移动站 电脑版 专题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