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1、7月5日公布中考成绩,7月9日查卷;
2、7月7日——7月11日网上填报志愿;
3、录取工作7月15日——7月25日进行;
4、补录工作8月5日——8月15日进行
2016年忻州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方案
一、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6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批次
第一批:忻州市第一中学校
第二批:
忻州高级中学校、
忻州市第十中学、
山西省定襄县定襄中学校、
原平市范亭中学、
原平市第一中学、
山西省河曲县中学校、
忻州师范学院附属外国语中学、
忻州实验中学校
第三批:其他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三)录取办法
1.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及中考成绩,划定各学校统招录取线。
2.忻州市第一中学校、忻州市第十中学分校定额招生计划在统招线下30分以内完成。未完成的分校定额招生计划由本县(市、区)统筹择优录取;本县(市、区)仍完不成分校定额招生计划的,全市统筹择优录取。其余学校的录取控制线由其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后,报市中考招生办备案。
3.各学校录取新生时,如遇同等分数,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理综、文综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