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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舟山中学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舟山市教育局 2017-1-22 13:06:52

舟山市教育局文件
舟教基〔2017〕1号

舟山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做好舟山中学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舟山中学:
  为组织做好2017年舟山中学自主招生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舟山中学2017年自主招生最多招收98名,具体录取名单计入舟山中学2017年分县(区)招生计划数和初中学校保送学生数。
  二、各初中学校要将《舟山中学2017年自主招生方案》(附件1)在校内公告,并根据要求组织做好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推荐和推荐资格审查、推荐学生名单公示和报送等相关工作。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电话:2046485,2046203(传真);舟山中学教务处,联系电话:2686227,2686228。
  三、各初中学校要认真组织好初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规范考试组织工作和阅卷工作,确保被推荐学生成绩客观真实,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校长在这项工作中承担第一责任。
  四、舟山中学要在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等部门监督下,根据《舟山中学2017年自主招生方案》公平公正、按期顺利组织做好自主招生工作。被舟山中学自主招生录取学生,不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五、舟山中学要加强创新性教学实验研究,科学安排教学计划,为培养创新型人才积淀经验。
  六、各县(区)教育局要领导并指导、监督所属初中学校做好舟山中学自主招生推荐工作。
  附件:1.舟山中学2017年自主招生方案
     2.舟山中学自主招生学校推荐表
     3.舟山中学自主招生学生自荐表
     4.舟山中学自主招生推荐汇总表

 

               舟山市教育局
                        2017年1月3日


附件1
舟山中学2017年自主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舟山市2017届初中应届优秀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最多招收98名。
  三、招生规程:
  (一)学生报名。采用学生自荐与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以下三类报名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在2017年2月28日前自愿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报名申请,并填写推荐表(附件2或附件3)。
  1.学生自我推荐报名。报名条件是参加2016年舟山中学“伟兴杯”数学竞赛或科学竞赛获优胜奖的学生。
  2.定点初中推荐报名。定点初中学校为定海二中教育集团北校区和南校区、定海五中、定海六中、东海中学、普陀二中、沈家门一初、东港中学、岱山实验学校、高亭中学、大衢中学、嵊泗县初级中学、海星中学、南海实验初中、舟山第一初中。报名条件,要求是品行端正、综合素质高,且初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五门学科成绩总分年级段排序在5%以内的学生(出现小数以四舍五入计,下同)。
  3.非定点初中推荐报名。报名条件,要求是品行端正、综合素质高,且初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五门学科成绩总分年级段排序在4%以内的学生。
  各初中学校将自我推荐报名和学校推荐报名学生名单汇总后,在校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初中学校于3月18日前将一份名单汇总表(附件4)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将另一份名单汇总表和学生推荐表报至舟山中学教务处。为防止名单遗漏,请各初中学校在3月18日前将学生名单汇总表制成Excel格式发至邮箱:zszxlpn@126.com,表中注明初中学校、推荐学生姓名和推荐类别。
  (二)资格审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协同舟山中学做好所有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在2017年4月15日前,由舟山中学在校园网上公布名单,核发准考证,并通知综合素质测试有关事项。
  (三)综合素质测试。4月23日(星期日,如与高中学考选考时间冲突将调整并另行通知)在舟山中学进行学生综合素质测试,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综合素质测试在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等部门监督下由舟山中学组织实施。
   (四)组织录取。舟山中学在上级部门监督下,按以下办法择优组织录取:
  1.定点初中学校。以定点初中学校为单位,所有参加过综合素质测试的学生(含自我推荐学生),在分配计划名额内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定点初中学校分配计划名额共86名以内:定海二中教育集团北校区12名、南校区3名;定海五中11名;定海六中3名;东海中学3名;普陀二中8名;沈家门一初4名;东港中学4名;岱山实验学校6名;高亭中学4名;大衢中学2名;嵊泗县初级中学2名;海星中学2名;南海实验初中 12名;舟山第一初中10名(以上各校人数均指最大名额)。
  2.非定点初中学校录取计划共12名以内。所有非定点初中学校参加过综合素质测试的学生(含自我推荐学生),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择优录取12名以内。
  3. 录取办法。⑴确定控制分数线,以所有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第98名学生综合素质测试的成绩再降10分作为控制分数线;⑵成绩排序,在定点学校和非定点学校的最大录取名额内,依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⑶录取,排序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全部录取;若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学生人数不足86名的,依据排序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取足86名。
  4.并列分录取办法: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相同,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五)公布录取结果。舟山中学于4月27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市教育局基教处负责录取确认,舟山中学负责将录取通知书寄发到有关初中学校或学生。
  四、后期管理
  所有被舟山中学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根据录取通知书载明的报到时间按时到舟山中学报到注册。被录取学生的教育教学、后续管理及流动办法由舟山中学负责制定并实施。
  舟山中学地址:临城新区定沈路285号;邮编:316021
网址:(www.zszx.info);联系电话:2686227  268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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