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音乐、体育、美术、科技等特长考试。市教育局中招办会同相关科室组成特长生专业能力测试工作组,在全市统一的测试评分标准下进行测试。测试时间为5月5日—5月20日。由组织考试部门汇总后于5月22日前上报到市中招办。
(5)信实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特长生测试成绩(或原始分数)当场公布并在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公示(不少于一周)。对于获得特长生考试录取资格的考生,要在录取学校及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公示(不少于一周),公示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号、姓名、性别、测试项目、测试结果、测试成绩。市中招办将在《赤峰教育》、《赤峰市中考信息网》、《赤峰市招生网》等媒体上进行统一公示,接受基层学校和考生家长监督。
(三)考务、阅卷、成绩查询和成绩复查
1.考务、阅卷和分数统计
考务、阅卷和分数统计工作分别由市中招办考务组和阅卷组统一组织。实行网上阅卷,试题和答卷分离,考生均使用统一的答题纸进行答题。市中招办各考务组要将笔试成绩、体育成绩、信实成绩、特长生成绩刻盘独立密封四份,上报市中招办。
2.成绩查询
初三考生各科成绩及考生总成绩查询时间为7月13日—7月15日,初二考生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7月18日—7月19日,考生可在《赤峰市中考信息网》或通过电话查询。赤峰市中考考分查询热线:移动12580。
3.成绩复查
(1)初三考生对毕业考试笔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7月14日—7月16日,在网上提出试卷复查申请,市中招办阅卷组于考生提出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
(2)初二考生对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笔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7月19日—7月20日,在网上提出试卷复查申请,市中招办阅卷组于考生提出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
(3)试卷复查项目为考生答题纸与扫描图像内容是否一致,有无漏评,成绩有无漏登、漏统,不涉及试题内容。
(4)除指定工作人员外,考生本人、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接触纸介质和电子试卷。
(5)对任何一科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与相关考务组联系。
4.试卷复查收费
申请试卷复查的考生,每查一科,需在网上缴手续费5元(内发改费字〔2004〕1122号)。复查后确属有误的,由市中招办负责更正,并退还复查手续费。
(四)考试成绩的使用
1.考试成绩是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2.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实际成绩和等级成绩双轨录取办法,在划定实际录取分数线的同时,划定等级成绩最低限,两者同时作为录取依据。
3.初二地理、生物学科结业考试成绩计入下一年度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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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旗县区教育局按赤教基字〔2006〕14号文件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各旗县区教育局于6月底前组织各初中校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考生登记表》及电子版于6月15日之前上报市中招办。
学生综合性评语记入《考生登记表》。“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由学生本人保管,入学时作为学生的重要材料依据,否则,学校有权不予录取。
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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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
由市中招办统一核定各类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按国家有关规定,取消择校生招生计划。
(二)招生范围、对象及方式
1.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由市中招办统一录取。凡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否则不予录取。中等职业学校跨盟市、跨省招生按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
2.赤峰二中、赤峰蒙中、赤峰学院附中、松山蒙中 “珍珠班”、松山蒙中“网球班”及职业学校按核定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其中赤峰二中面向旗县(不包括红山区、元宝山区、松山区)招生每个地区不超过:学校招生人数÷12。松山蒙中 “珍珠班”、“网球班”面向其他旗县区招生每个地区分别不超过:学校面向区域外招生人数÷12。
3.优质普通高中可面向区域外招收学生,招生计划计算办法为:学校近三年高考600分以上人数之和÷全市优质普通高中近三年高考600分以上人数之和×200人。为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并落实“有限流动”的原则,每所优质普通高中面向区域外招生总数不得超过40人,面向每个旗县区招生最高限额为:学校面向区域外招生人数÷12×2。
4.其它普通高中按要求招收旗县区内的考生,不得跨旗县区招生。
5.经市中招办批准允许招收特长生(音乐、体育、美术、科技)的学校,按照市中招办核准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数招生。未经市中招办批准的术科测试在招生录取中不予认可。严禁任何学校自行组织特长生文化课考试,更不得提前办理录取手续。
6.实行旗县区内初中“均衡招生”,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不低于60%)直接分配到初中。
7.探索学校自主招生制度,实行“诚信招生”。赤峰二中招生计划的20%,可由全市各初中学校校长直接向赤峰二中实名推荐,每个初中校长推荐不超过2个名额,招生学校考核后,将结果报市中招办。
(三)志愿填报及录取
1.志愿填报办法
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17年实行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自主选择网上填报志愿的办法。
填报志愿时,考生需在监护人和班主任指导下慎重选择。分数达到各时间段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因不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填报志愿或志愿信息填报有误而导致未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网报采取分时分段结束的方式,在网报志愿过程中,不同分数考生的网报志愿结束时间不同,相对高分段考生先结束,相对低分段考生后结束。考生一定要清楚自己网报志愿的结束时间,在网报结束前完成填报工作。
2.志愿批次、填报和录取时间
汉授、蒙授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时间为每日上、下午两个时间段填报:8:00-10:30和14:00-16:30,结束本次填报后的一个小时后可以查询录取结果。市中招办根据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和录取学校招生总量,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中等职业学校按考生成绩分时间段录取,每个专业按照报名情况高分者优先录取,专业录取人数达到计划数后停止填报该专业。报考3+2中职接高职的考生待市中招办预录取后,由被录取学校统一组织于8月上旬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网正式报名录取。请考生按照公布的最低分数控制线和职业学校的各专业招生计划及时填报志愿,避免延误填报志愿导致高分考生未能录取。
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及各旗县区中招办负责,依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蒙授普通高中(含蒙语乙考生)网报时间:
7月22日 8:00—10:30;
7月22日14:00—16:30。
汉授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网报时间:
7月23日 8:00—10:30 最低控制线为900分;
7月23日14:00—16:30 最低控制线为850分;
7月24日 8:00—10:30 最低控制线为800分;
7月24日14:00—16:30 最低控制线为750分;
7月25日 8:00—10:30 最低控制线为700分;
7月25日14:00—16:30 最低控制线为650分;
7月26日 8:00—10:30 最低控制线为600分;
7月26日14:00—16:30 最低控制线为550分;
7月27日 8:00—10:30 最低控制线为500分;
7月27日14:00—16:30最低控制线为450分。
7月28日 8:00—10:30 最低控制线为400分;
7月28日 14:00—16:30最低控制线为350分;
7月29日 8:00—10:30 最低控制线为300分;
7月29日 14:00—16:30 最低控制线为250分;
7月30日 8:00—10:30 最低控制线为200分;
7月30日 14:00—16:30 200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