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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东营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高师中专招生方案

来源:东营市教育局 2017-6-11 10:18:16

 现将《东营市2017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三年制普通中专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营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
2017年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三年制普通中专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为确保2017年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包括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及三年制普通中专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关于做好山东省2017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 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7〕41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东教发〔2017〕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管理职责
    按照山东省统一要求,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工作要求,贯彻实施招生政策(包括政策宣传、生源发动,考生档案数据库组建、审核,考生志愿填报、考试及投档录取等相关工作),负责受理录取过程中信访、考生咨询及申诉,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工作程序,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招生实施方案。招生院校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政策规定,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按照我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制定的招生办法及程序,做好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2017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和市属普通中专招生计划情况,我市今年招生院校76所,招生计划总数为2194人。其中,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院校2所,计划招生205人;五年制高职院校33所,计划招生373人;三二连读高职院校27所,计划招生512人;三年制普通中专教育院校14所,计划招生1104人。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等信息见附件1-5,考生也可通过“东营教育信息网”或“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网”查询。
    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计划进行招生。未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突破招生计划。
    三、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条件
    参加我市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其中,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包括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须达到全市统一的填报志愿资格线(6月底通过“东营教育信息网”和“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网”公布)。
    (二)志愿填报方式
    2017年我市将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必须通过我市招生录取统一平台进行。考生须通过“东营教育信息网”或“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登陆“东营市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专招生管理平台”,按照规定的内容、步骤填报志愿信息。考生登陆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准考证号码(报名后请及时更改密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向招生院校投档。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考生,将不予投档录取。
    (三)填报志愿要求
    考生登陆“东营市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专招生管理平台”后,请按以下步骤操作:(1)核实考生本人信息是否正确;(2)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并确保信息全面客观、真实有效;(3)填写志愿信息,其中,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为志愿一,包含一个学校志愿、两个专业志愿;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为志愿二,包含两个学校志愿、各两个专业志愿;普通中专为志愿三,包含两个学校志愿、各两个专业志愿。考生要慎重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并提交志愿。考生可同时填报三个志愿信息,也可以选填志愿信息;(4)考生确认填报无误后,方可打印志愿信息表;(5)考生将签字后的志愿信息表报所在初中学校。
    网上填报志愿时,每名考生均有一次填报、两次修改的机会,如重复提交也将减少一次修改机会。志愿信息表打印后,将不能再做修改。
    四、投档录取
    投档录取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与招生院校协同完成。市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制定并发布我市考生志愿填报时间及批次、投档录取规定及程序,并根据志愿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招生院校根据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时间、批次及规定、程序,做好投档考生的档案审核及预录取工作。
    (一)投档录取方式
    考生志愿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志愿一、二、三的顺序,进行投档录取。通过网上招生录取系统向招生院校投档并接收院校上传的预录取信息。所有招生录取信息必须在网上系统完成,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不再接收网上系统以外的任何报名及录取信息,也不允许招生院校直接接收考生到校报名,未经过系统报名投档录取的学生,不允许为其发放录取通知书。
    志愿填报、投档方式、时间安排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将通过录取专用邮箱、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招生院校。投档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必须按照我市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在规定时间下载或上传有关招生录取数据及统计信息。招生院校如果在规定时间没有登录平台上传或下载数据,可以视为投档考生已被院校录取,由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招生院校负责,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决。
    (二)投档录取要求
    1.投档录取工作按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任何招生考试机构及招生院校不得擅自录取学生。
    2.报考高等师范教育的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面试,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合格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投档。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按照院校在我市所列招生计划进行投档,上线生源超过计划数时,按1∶1投档。
    3.投档过程中,招生院校要按照我市规定的退档办法及要求进行退档操作。对于符合退档规定的考生,招生院校在办理退档手续时一定要慎重。经办人要留取考生自愿放弃志愿资格的保证书或其他证据资料,避免因盲目注销引发遗留问题。招生院校除了在提交数据信息时将退档考生标注清楚外,同时还要以公函的形式将退档考生名单一并传真给我市留存备案。招生院校如果未按照我市规定的程序操作退档考生,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权不予退档,出现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4.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自行印制并盖章发放。
    五、时间安排
    (一)投档录取过程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6月底至8月4日
    (1)6月底前,公布我市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包括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填报志愿资格线。
    (2)7月10日至11日(每天9:00-17:00),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
    (3)7月13日至14日,网上投档录取。
    (4)退档考生信息确认回传。7月21日前,招生院校要对已经投档但放弃就读的考生进行确认,并通过录取平台将“退档”考生数据信息回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逾期不回传数据,或在规定时间没有登录平台上传或下载数据,视为已投档考生全部被录取,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招生院校负责。
    2.第二阶段8月5日至8月20日
    (1)8月5日前,网上公布缺额计划。
    (2)8月7日至8日,考生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3)8月10日至11日,网上投档录取。
    (4)退档考生信息确认回传。招生院校要在8月18日前完成(具体规定同第一阶段)。
    (二)8月5日至20日,招生院校根据投档生源情况,确定我市招生计划。
    (三)8月21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下载院校最终招生计划。
    (四)8月21日至24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预录取信息系统检测。
    (五)8月25日至29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打印院校新生录取名册。
    (六)8月30日,集中在招生录取现场办理招生录取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第一、二阶段投档录取结束后,三年制普通中专学校可以接收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注册入学。该部分考生信息须由招生学校于8月25日在我市招生管理平台上完成注册。并持考生的户籍材料及学历材料在规定的录取时间到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其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二)其他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高中毕(结)业生(包括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退转军人、生产服务一线职工)限报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可联系报考学校注册入学(有特殊规定的学校或专业除外)。其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三)东营市体育运动学校、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实行单独招生。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的考试均学校组织,确定录取名单,并持考生的户籍材料及学历材料在规定的录取时间到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其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四)各初中学校依据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指导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打印志愿表,由考生及家长签字确认后,以学校为单位汇总留存(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录取工作是整个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每个考生的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关注。各招生院校要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严守招生程序,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做好招生宣传与生源发动工作。各县区招生办、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和招生院校要多渠道做好生源发动工作,让考生、家长、社会充分了解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和普通中专教育招生的政策、规定和办法,引导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及院校。
    (三)严禁招生院校违反招生政策弄虚作假或违规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录取学生,未执行招生计划和未按考生志愿及程序录取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时间安排和工作程序。在招生录取各环节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标准》,确保投档录取信息与《信息标准》高度一致。录取过程中,各招生院校要有专人负责计算机网络和录取专用邮箱的管理,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过程联络畅通。
    (五)各招生院校要选派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业务性强的人员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参加录取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招生纪律,抵制“有偿招生”等不正之风。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招生谋取不正当利益,对违反招生规定的违纪作弊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东营市2017年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招生来源计划
         2.东营市2017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来源计划
         3.东营市2017年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来源划
         4.东营市2017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
         5.山东省2017年三二连读中等职业学校挂靠高等职业院校名称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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