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设置
(1)录取分五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公办高中录取特长生。
第二批次: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高中。
第三批次:面向本县(市、区)招生的示范性高中。
第四批次:面向本县(市、区)招生的普通高中。
第五批次:中职学校、社会力量办学高中。
(2)各高中学校录取生源顺序:
民族生(柳州地区民族高中、来宾高中)→普通生→定向生。
6.各高中学校录取生源的范围:
以市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的通知为准。
7.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以市招生考试院划定分数线通知为准。
(四)关于特长生的录取办法
1.特长生的招生计划数由学校向市教育局申报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2.特长生的招生办法。
(1)考生可以填报3所学校志愿。
(2)录取分数线:面向全市招生的示范性公办高中文化成绩原则上为C+等级以上(含C+等级);面向各县(市、区)招生的其它公办高中文化成绩原则上为C等级以上(含C等级);术科统一测试成绩按高到低原则进行。
(3)未经市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的特长生,一概不予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