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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上海自考各专业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

来源:上海考试院 2017-6-6 18:50:54

关于印发《2017年10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的通知(沪教考院自考〔2017〕8号)

各主考高校自考办:

 根据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开考安排的有关规定,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10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2017年10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

        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第一周)

       2. 2017年10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

          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第二周)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说明:1. 带“★”专业为系统委托开考专业或与系统合作开考专业,具体报名办法请向专业主考学校询问。

       2. 注有“停考过渡”字样的专业已停止接纳新考生报考,进入停考过渡期。

       3. 带“*”课程为全国统考课程;带“▲”课程为华东区统考课程。红色字体为市级开考课程。

       4.“英语”专业中的“教育学(一)”课程仅限在职教师报考。

       5. 表中“独立本科段”专业开考的课程名称后加“(J)”者,为该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加考课程。

       6. “商务管理”专业和“金融管理”专业的基础科段和本科段的中英合作证书课程开考时间为每年的5月和11月,具体开考课程和时间安排请咨询主考院校。

       7. 能源管理专业中“助理能源管理证书考试”及“能源管理证书考试”的课程开考安排请向上海交通运输协会询问。联系电话:63904821;6390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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