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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2017年上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来源:南昌市教育考试院 2017-5-21 20:40:11

关于印发《南昌市2017年上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科体局、市区考区、考点:
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暂行)》、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措施方案,结合我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实际,为预防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现将《南昌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区)、考区组考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并在5月12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科备案。确保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稳、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1:南昌市高等教育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南昌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1
南昌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教育局局长                  谢为民    
  副 组 长:市教育局副局长                邓云生    
            市教育考试院院长              熊  彪   
  成    员:市教育考试院副书记、副院长    金安根    
            市教育考试院副院长            胡洪明    
市教育考试院中招科科长        肖卫东    
市教育考试院办公室主任        沈  艳    
市教育考试院自考科科长        胡卫东    
市教育考试院普招科科长        余  虹    
市教育考试院成社科科长        池文君             
市教育考试院信息科科长        石士军    
 

应急办公室:设在市教育考试院    电话:0791—86231031

 

附件2:

南昌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暂行)》、《江西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措施方案,结合我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实际,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管理和实施中,能够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试卷泄密、大面积考场舞弊、考试安全等各类突发事件,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试期间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暂行)》为依据,按照《江西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措施方案,站在维护广大考生利益、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建立、健全各级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的处置工作范围主要是:我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发生的试卷(答卷)丢失、被窃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试卷失密、泄密事件、考场出现大面积舞弊事件、考试工作人员参与有组织的群体舞弊事件、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包括群体斗殴事件、食物中毒、交通事故、水、火、电灾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三、处理原则:
(一)及时报告的原则:
第一时间向市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事件时间、地点、范围、原因、事件性质,涉及范围、损害程度、目前采取的措施。
(二)及时处置的原则:
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可观望坐等,要及时作出现场处理、越早、越快、越好,把影响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三)依法处置的原则:
无论发生什么事件,在处置上都要以政策、法规为依据,不能有悖于法,与法规不符将会扩大事态的发展。
(四)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的原则:
现场处置的方式可机动灵活,但都要有利于维护考试的正常进行、有利于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信誉。
四、处置程序和基本方法:
(一)试卷(答卷)丢失、被窃或试题失、泄密。
1、在第一时间报告市招考委、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赶赴现场,统一指挥。
3、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扩散,传播。
4、确认危害等级和事件的性质。
5、公安、监察、保密部门介入案件的查处工作。
6、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二)考场内出现大面积舞弊
1、考点主考奔赴现场
2、立即制止舞弊行为,查处原因,严肃处理舞弊者
3、撤换监考人员
4、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考试工作人员参与有组织的群体舞弊
1、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赶赴现场
2、采取有关严密措施,隔离有关人员
3、开展调查取证、确认涉及范围、危害程度
4、按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人员,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形事责任。
5、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重大人身伤亡(含群体斗殴、中毒、交通肇事、水、电、火灾)
1、封闭现场,立刻求救(120、110、119)
2、抢救伤员,降低死伤程度
3、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4、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5、做好伤亡人员的家属工作
6、查清事故原因,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其它情况如考点治安等各类情况,参照以上处置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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