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中学业水平

3773考试网学考会考福建高中学业水平正文

2017福建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 2017-8-15 18:28:13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职成[2016]56号文),自2017年起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在籍学生(含部分高职院校招收的中职学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作为中职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高中阶段教育其他类型(含技工学校、普通高中,下同)学生和社会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全部达到合格水平的,可由设区市教育部门出具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明,作为中等职业教育同等学力证明,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本项考试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考试。

  (一)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包括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等5门课程,其中,德育课程按照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教职成[2008]6号)规定的基本课程和美育基本知识。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内容按照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规定的相关课程基础学习内容。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内容为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的基础教学内容。

  (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按专业类别进行(具体专业类别与考试大纲另行公布、下同),具体内容为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教职成[2014]11号、48号,以下简称《教学标准》)规定的专业核心基础知识及我省制定的专业教学要求。

  (三)专业技能考试:按专业类别进行,具体内容为教育部《教学标准》及我省规定的各专业应掌握基本操作技能。

  二、考试方式

  (一)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德育、语文、数学、英语4门课程采用书面笔试方式,每门课程考试时长90分钟;计算机应用基础采用上机考试方式,考试时长60分钟;以上各门满分均为100分。

  (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按专业类别,采用书面笔试方式。考试时长9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三)专业技能考试:按专业类别,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应用信息化综合实训平台考核方式,考试时长依各专业考试大纲颁布确定,满分为100分。

  三、工作组织与推进实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为确保中职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厦门市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亿年(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许旭东(市教育局高教与职教处处长)

      庄剑光(市教育局财务处副处长)

      谢 慧(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戴劭华(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黄达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陈泽龙(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统筹政策制订研究、考点建设、考试报名、考务组织、考场巡视、考务人员(含评委考官)培训选派等协调组织工作。

  各区应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考区上述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市教育局高教与职教处负责政策制定和业务指导;市教育局财务处负责指导考点建设资金的筹措(其中:市直属学校的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筹措,区属学校的建设资金由区级财政筹措,民办学校自行筹措);市招考办负责统筹协调各考区做好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市教科院负责中职学校的教学业务指导和质量监测评价、评委考官培训和选派组织工作,负责专业技能考试细则制定;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负责对标准化考点建设方案进行评审,提供技术指导,并协同市招考办对考区验收通过且完成与省教育考试院管理平台联网的考点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和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标准及考试要求,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达到专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结果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到我省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成效,是一项事关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事件。各部门、各单位、各区教育局、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组织管理、相互配合,强化落实考区负责制,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统筹协调好标准化考点建设、考试考务、教学教研等组织工作,各相关学校(含部分高职院校)应服从所在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指挥与安排,确保考试组织顺利进行。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职成[2016]56号)

移动站 电脑版 专题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 合作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