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中学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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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广西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时间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7-3-23 19:32:29

科目报考。

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至5月5日。由报名点按照不同年级所对应的科目安排统一报考。报考分为首次报考和非首次报考。首次报考是针对考生所在年级学期对应首次考试科目的报考,首次报考须一次报考其所在年级学期对应的所有首次考试科目;非首次报考是考生所在年级学期之前科目的报考(如未考、缺考、违纪、不及格等情况)。

1.区内转学考生报考。从外校转学的学生,在转入学校报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之前在我区已参加并通过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效。

2.区外转学考生报考。从外省转入的学生由转入学校在系统内报考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我区原则上承认考生在其他省(直辖市)获得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但考生必须提供由当地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成绩证明原件交由转入学校所在的市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各市招生考试院收集汇总此类考生的信息和成绩证明复印件,于2017年4月21日前将此类考生的信息和成绩复印件传真到我院,并将信息汇总表的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xkb1@mail.gxeea.cn

3.休学、留级、复读考生的报考。

(1)2012年秋季之前入学就读高中的休学、留级、复读考生,其之前获得的高中毕业会考成绩有效,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即可,但须由考生复学就读之后的学校于报名截止前(即2017年4月21日前)在系统内重新录入考籍信息,否则将无法进行报考。考生报考所在的市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必须出具该考生的高中毕业会考成绩证明,于2017年4月21日前将此类考生的信息和成绩证明传真到我院,并将信息汇总表的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xkb1@mail.gxeea.cn

(2)2012年秋季之后入学就读高中的休学、留级、复读考生,其之前获得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效,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即可,但须由考生复学就读之后的学校于报名截止前(即2017年4月21日前)在系统中的历史库进行考籍信息恢复操作,否则将无法进行报考。

4.签字确认。报名点在系统内完成报考操作后,必须将报考确认表导出打印供考生核对,并签字确认。考生签字确认后的报考信息表由学校收集并送交当地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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