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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会考考场编排

来源: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2016-10-20 11:26:28

考场编排

考点原则上应设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确有困难需要在乡(镇)增设考点的,应报请市级考试机构批准。考点设在乡(镇)的,市级考试机构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考试质量。

各地应尽可能使用标准化考点,或将考点设在具有电子监控考场的学校,没有建立电子监控考场的,必须安装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并认真检测屏蔽质量,确保考试期间所有考场均在屏蔽范围内。各县级考试机构确定考点后,应报市级考试机构备案。

考场编排工作要求如下:

(一)11月30日前,县级考试机构确定考点,编排考场。为便于管理和确保考试安全,县级考试机构在安排考点时,原则上不要让考生跨考点参加考试。考场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编排考场时,要切实做到同校或同班考生座位号不得连号。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不满30名考生的尾数考场单独设置,不得混设考场。

(二)2017年3月1日前,各市级考试机构上报《试卷及答题卡使用数量统计表》(学考表3)和《报名情况统计表》(学考表4)。备用试卷和答题卡按每科每考点1袋统计。

(三)2017年3月15日前,县级考试机构分考点、分科目、分考场打印《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场编排表》一式三份,市(区)、县(区)、考点各一份。

(四)2017年3月20日前,县级考试机构打印下发《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通知单》。对首次报考或者新转入的考生,还要打印下发《准考证》。同时,打印《分考点、分科目、分考场考生照片信息表》,随试卷下发给各考点。

(五)考生的条形码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印制,随试卷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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