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考试(校考)
(一)考试时间:2017年3月2日-3日。
(二)考试地点:首都体育学院。
(三)考试设项:体育舞蹈、健美操、舞蹈(3个项目中考生只可任选其一)。
(四)考试办法及分值:按《首都体育学院舞蹈表演专业考试方法及评分标准(2017版)》(可在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主页http://zs.cupes.edu.cn/“考试方法”栏目下载)规定执行,满分为100分(其中初试分数与复试分数的比例为3:7,最终成绩=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
(五)注意事项
1. 报考体育舞蹈专项的考生,复试中自选体育舞蹈组合伴奏音乐由考生自备CD盘(考生使用的伴奏音乐应是CD光盘的首曲),抽选体育舞蹈组合伴奏音乐由我校提供。
2. 报考健美操专项的考生,复试中自编操所需伴奏音乐由考生自备CD盘(考生使用的伴奏音乐应是CD光盘的首曲)。
3. 报考舞蹈专项的考生,复试中舞蹈作品伴奏音乐由考生自备CD盘(考生使用的伴奏音乐应是CD光盘的首曲)。
4. 如考生自备的音乐CD出现质量问题和故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5. 考试中出现失误不允许重做,即考生的初、复试考试机会均只有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