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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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华侨大学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来源:华侨大学 2017-1-4 23:26:01

考试科目及要求

  ▲音乐表演专业(设器乐、声乐两个方向)(分值100分)

报考方向

考试办法

主项(80分)

视唱练耳(20分)

考试地点

计分方法

器乐

不分初复试,分现场考试(全程录像)和回校看录像复评两个环节。

演奏2首作品,不加试副项。(考生自备3首,其中必须有1首外国作品<民族乐器除外>。考生自选1首,另2首中现场抽签确定1首。)

1.简谱或五线谱视唱。
2.节奏和旋律模唱。
3.视奏。

考点

视唱练耳以现场评分为准,主项得分以复评评分为准,现场主项评分不计入最终成绩。

声乐

初试

演唱1首作品,不加试副项。

考点

视唱练耳以复试现场评分为准;主项得分以复试阶段评分为准,主项初试得分不计入最终成绩。

复试

演唱2首作品,不加试副项。(考生自备3首,其中必须有1首外国作品。考生自选1首,另2首中现场抽签确定1首。)

1.简谱或五线谱视唱。2.节奏和旋律模唱。3和弦听辨。

华侨大学(厦门校区)音乐舞蹈大楼

  特别提醒:

  1.考生可以自带伴奏(伴奏带除外),也可以自行与考点联系安排伴奏,费用自理。

  2.声乐的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上旬的周末,具体安排请关注“华侨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及我校招生信息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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