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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广东潮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来源:潮州市教育局 2016-12-16 11:12:13

2016下半年广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潮州考区面试公告

根据省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广东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潮州考区面试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的安排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潮州市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潮州市 (即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已挂靠在潮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在潮州市工作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并能同时提供潮州市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潮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6)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报名。
(二)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2.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和美术共8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共15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共14个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
考生应于2016年12月16日至19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2.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使用风景照、写真照等。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按规定要求选用,照片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四)现场审核
1.审核时间安排
潮州市教育局潮州高级中学考点审核全市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面试资格的考生,审核时间:2016年12月20至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潮安区教育局审核潮安区、枫溪区辖区范围内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面试资格的考生,时间:2016年12月20至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饶平县教育局饶平二中学考点审核饶平县辖区范围内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面试资格考生,时间:2016年12月20至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湘桥区教育局南春中学考点审核湘桥区辖区范围内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面试资格时间:2016年12月20至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现场审核地点.docx(点击下载)
3.面试资格审核需
3.面试资格审核需提交资料: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潮州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
(1)以户籍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2)人事关系在潮州市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潮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或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或在潮州市工作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并能同时提供潮州市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在潮州市就读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式见附件。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4.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12月23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面试收费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的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包含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费)。考试费一旦缴纳,无法退费,请考生注意。
5.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1月2日至8日。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面试报名操作。
(三)在外省参加2016年上半年之前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在符合我市面试审核条件的情况下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广东省2016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原标题:2016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潮州考区面试有关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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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潮州考区学籍证明(样式).docx
潮州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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