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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5月15日开始

来源:黑龙江日报 2017-3-21 8:30:54

黑龙江: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5月15日开始
 

  日前,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黑龙江省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即将开始,全省统一认定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至6月15日。

  此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为,凡是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申请认定时间为准)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对象是,具有黑龙江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黑龙江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人员,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非师范教育类毕业学生。

  此次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分为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两种。网上申请程序申请对象:凡符合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参加报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才可以通过网上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并按照统一规定的教师资格申请受理认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申请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至4月28日(每天7时~24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 szg.edu.cn)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申请具体要求:教师资格国考合格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进行网报,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进行网报。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于4月21日至5月15日期间进行。

  此外,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考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有效,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获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三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2017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校期间合格学业成绩单进行现场确认,符合认定条件的,待取得毕业证后,凭毕业证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2016年以前(含2016年)已经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和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持毕业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历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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