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中学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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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高中学考实施办法公布 2018年高一新生参加

来源:华声在线 2016-10-9 17:36:45

2018年高一新生参加新高中学考:告别“分数制”时代

考试将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均纳入综合素质评价

记者 黄京

华声在线10月9日讯 对湖南现在读初二及初二以下年级的学生而言,“一考定终身”的高考时代即将翻篇,取而代之的是文理不分科,依据考生语、数、外全国统考成绩和自主选择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湖南新高考。今天,新高考的两个重要配套方案——《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下称《高中学考办法》)和《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下称《综合素质评价办法》)也正式公布。

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新高中学考)将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考生可从等级性考试的6个科目中资助选择科目参加考试,并确定其中3个科目的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和目前考试显著不同的是,新高中学考的两项考试均不再使用分数制。《高中学考办法》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则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方面的内容。《综合素质评价办法》2017年在部分地方试点,2018年秋季在全省高中一年级开始全面实施。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对象及科目】 中职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参加高中学考

和目前只有高二年级学生参加高中学考的情况不同,《高中学考办法》规定,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学考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其中,合格性考试共14个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下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而等级性考试共6个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考生根据自身的兴趣特长以及拟报考高校有关要求,在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科目参加考试,确定其中3个科目的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值得考生关注的是,合格性考试内容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及要求的各科目必修内容;等级性考试内容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及要求的必修和选修内容。

【考试方式】 等级性考试的6个科目“二考合一”

按照《高中学考办法》,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科目合格性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全省统一考试。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5个科目合格性考试由省统一制定考试标准和要求,对命题、组考、评卷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省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物理、化学、生物科目的实验操作测试和外语口语考试,由省另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等级性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全省统一考试,与相同科目合格性考试采取“二考合一”的办法实施。试卷由卷Ⅰ和卷Ⅱ两部分组成,卷Ⅰ为合格性考试试题,卷Ⅰ和卷Ⅱ合为等级性考试试题。

【时间与卷面分值】 每年5月上旬考试,等级性考试卷面分值比合格性考试多60分

学业水平考试每年组织一次(条件成熟时探索实施一年两次考试),开考全部科目。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同步进行,时间为每年的5月上旬,每次考试安排四天。具体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提前向社会公布。

合格性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时量各为90分钟,卷面分值各为100分;其他合格性考试的时量和计分方式另行规定。等级性考试时量在合格性考试时量的基础上增加60分钟,均为150分钟;卷面分值均为160分,其中卷Ⅰ100分,卷Ⅱ60分。

【报名】报考前须按规定修满学分,每个科目可报考2次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报考合格性考试的,须按规定完成相应科目课程计划必修内容的学习,修满学分;报考等级性考试的,须按规定完成相应科目课程计划必修和选修内容的学习,修满学分。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报考的,由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按程序批准后也可报名参加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经批准可报名参加考试。

所有报考实行网上报名,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集体报名;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考生可多次报名参加考试,每个科目可报考2次,每次需选定考试类别及科目。

全省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均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考场分设,由省统一随机编排考号。

【成绩呈现】均不采用分数制,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长期有效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两项考试的成绩呈现均不再采用“分数制”。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达到各科卷面满分的60%为合格,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达到各科卷Ⅰ卷面满分的60%为合格;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5个科目成绩的合格认定,另行规定。内地民族班在籍学生,合格性考试成绩单独划定。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原则上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具体比例依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均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合格性考试各科目成绩长期有效,等级性考试各科目成绩3年内有效。由外省(区、市)转入并已取得我省学籍的学生,若已参加过外省(区、市)学业水平考试,可持转出地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到我省申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换认定。合格性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认定。等级性考试成绩我省不予认定,学生必须根据需要在我省重新参加等级性考试。

同时,因休学、留级等原因转入2018级的高中学生,其已获得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可认定为该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但不能认定为该科目的等级性考试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

【评什么】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

按照《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综合素质评价将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那么具体将评价哪些内容呢?简单来说,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方面的内容。具体来看:

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守纪、孝敬、感恩、合作、诚信做人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个人受到的奖惩情况。

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学习过程中的突出表现。

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主要结果,日常锻炼、体育比赛、运动特长、卫生习惯方面的突出表现,应对困难和挫折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记录在音乐、美术、舞蹈、文学、戏剧、戏曲、影视、书法、摄影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突出表现。

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如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

【怎么评】自我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

《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提出,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自我写实记录为主要方式。写实记录的重要载体是《学生综合素质写实记录单》(以下简称《写实记录单》)、《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以下简称《综合素质档案》)。《写实记录单》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制定,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呈现,供学生及时记录本人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时使用。《综合素质档案》由省教育厅制定,每学期期末和高三毕业时,学生整理、遴选写实记录素材后填写。

评价程序分为日常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等。其中:

日常记录,主要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在《写实记录单》上自主记录能反映自己综合素质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注明重要活动的名称、地点、内容、持续时间和效果等。及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包括活动报告、图片、音像资料、证明、证书、实物等,至少每个月要有一次记录安排,活动记录和材料要客观真实、有据可查、突出重点。

整理遴选,是指每学期末,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依据本学期的《写实记录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突出表现事实材料,在电子管理平台上填写《综合素质档案》。高三毕业时,学生对本人六个学期评价表中写实记录内容进行再次整理、遴选,但不得增补或修改,生成毕业时供高校招生参考使用的《综合素质档案》。学校利用电子管理平台导入学生基本信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模块成绩与学分等客观数据。

而公示审核则要求,学生每学期期末自主录入到《综合素质档案》中的材料和信息,以及毕业时的学生自我陈述报告、学生对本人6个学期档案中写实记录内容进行再次整理、遴选后的内容和教师评语表、在电子管理平台上生成的《综合素质档案》必须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家长、班主任、学校按要求在档案中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后的材料不得再更改。学校应设立举报信箱和电话,对公示内容提出质疑和询问的,应及时予以核实、回复。

另外,综合素质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学校根据全省统一要求,从高中一年一期开始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综合素质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学校根据全省统一要求,从高中一年一期开始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综合素质档案包括:主要的成长记录、《学生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评语表》和典型事实材料。学生自我陈述报告要求,毕业时学生以典型事例为依据,陈述自己在社会责任感、专业志向与才能、个性特点与爱好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形成自我陈述报告,原则上不超过800字。教师评语主要基于学生的写实记录和任课教师的意见,对学生高中三年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素质、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表现作出简要的总体评价。典型事实材料则要求档案中所记录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的事实材料应以原始素材分门别类呈现,有关证明要有相关部门或单位的签字、盖章。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

【怎么用】招生录取的参考

对学生、学校而言,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将成为一份极其重要的材料。《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要求,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帮助学生分析其发展优势与潜能,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学校要根据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分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继承和发扬成功的经验,改进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教育教学工作;各级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导部门,要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督促和指导学校提高育人水平。

另外,高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学生的自我陈述报告、教师评语和学生毕业时的《综合素质档案》及相关事实材料等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作出客观评价,并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如何管】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弄虚作假将受惩

《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规定,将对综合素质评价实行电子化管理。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开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利用电子管理平台,录入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等信息,导入客观数据。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在此基础上开发与省平台对接的电子管理平台作为补充,保存学生日常记录,使综合素质评价有据可查。

同时,将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畅通举报渠道,确保学生档案材料客观真实;对有争议的结果要重新进行审核确认,确保结果公正;对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者实行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州制定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于2016年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于2017年5月底前报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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