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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东北电力大学艺术类校考录取原则

来源:东北电力大学 2016-12-14 19:49:25

录取原则:

  (一)吉林省考生录取原则: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表演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的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文化课成绩也相同,以身高与最低身高标准差值大者优先录取优先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70%+专业课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非吉林省考生录取原则: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20%+专业课成绩×8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表演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的最低控制线,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文化课成绩也相同,以身高与最低身高标准差值大者优先录取优先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70%+专业课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我校录取艺术类考生时对考生的英语、数学成绩没有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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