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公开招考录用教师、教辅人员和辅导员简章
因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我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教师、教辅人员和辅导员。根据泉委组[2003]综56号《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泉委组[2005]综1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考核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制定以下简章:
一、 招考的对象
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尚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教育事业,思维清晰,表达清楚、流畅;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符合师范类入学的有关规定;
(五)报考英语教学岗位者,英语水平应达专业英语八级,报考其它教师及辅导员岗位者英语水平应达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非计算机专业者计算机水平应达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或普通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
三、招考岗位、要求和人数
部门 |
岗位 |
要求 |
人数 |
基 础 医 学 部 |
病理学教师 |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
1 |
组织胚胎学教师 |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
1 | |
解剖学教师 |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
1 | |
微生物学与免疫学教师 |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
1 | |
生物化学教师 |
基础医学、生物化学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
1 | |
生理学教师 |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
1 | |
临 床 医 学 系 |
预防医学教师 |
预防医学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
2 |
口腔医学教师 |
口腔医学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
1 | |
医学检验教师 |
医学检验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本科学制4—5年。 |
1 | |
护 理 系 |
护理教师 |
护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本科学制4—5年。 |
2 |
英语护理教师 |
护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留学归国人员。 |
1 | |
社 科 公 共 部 |
英语教师 |
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本科学制4年。 |
3 |
计算机教师 |
计算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本科学制4年。 |
1 | |
体育教师 |
篮球专业,男性,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本科学制4年。 |
1 | |
实 验 中 心 |
机能实验员 |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 |
1 |
口腔实验员 |
口腔专业,本科学历。 |
1 | |
药学实验员 |
药学、药剂学专业,本科学历。 |
1 | |
病理实验员 |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 |
1 | |
药学系 |
药学教师 |
药学、药剂学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
1 |
各系部 |
辅导员 |
党员,专业与我校开设专业相对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3 |
总务处 |
工民建 |
土木建筑、工民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1 |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7年8月27日—2007年8月30日
(二)报名地点: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地址:鲤城区县后街50号)联系电话:2213666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用钢笔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就业推荐表、英语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并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相片3张,报名费80元。
2、报考教师、教辅人员者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但可兼报辅导员岗位。
3、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不予报名。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4、报名者于2007年9月3日至4日凭身份证到学校人事处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一)考试考核的内容和形式
报考教师、实验员岗位者采用笔试和试讲(讲课)相结合;报考辅导员、工民建者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成绩以100分计算。
1、笔试:考试试卷设置100分,笔试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120分钟。具体笔试科目如下:
(1)医学检验教师、机能实验员、口腔实验员、病理实验员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综合(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病理学)
(2)护理教师岗位(含英语护理岗位)考试科目为护理综合(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
(3)药学实验员岗位考试科目为药学综合(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
(4)英语教师岗位考试科目为《英语》
(5)计算机教师、体育教师、辅导员、工民建岗位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面试或试讲(讲课):面试或试讲(讲课)成绩占总成绩50%。报考教师、实验员岗位者采用试讲,具体试讲(讲课)题目提前1个小时告知,试讲时间为15分钟。报考体育教师岗位加试篮球技能。报考辅导员、工民建岗位者采用面试,面试题目临时抽定。
面试由学校命题并组织实施。评委由7人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在该部分考试的分数。
(二)录用比例
1、每一岗位拟招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达到或超过1:3的,组织集中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或试讲(讲课)人选;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教师岗位,不需笔试,直接试讲考核。
2、每一岗位拟招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由主管局决定是否开考,其中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1:1(含1)以上的直接面试或试讲(讲课),面试或试讲成绩应高于70分。
(三)考试考核的时间、地点
1、笔试
时间:2007年9月11日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007年9月12日上午9:00-11:00考《医学基础综合》、《护理综合》、《药学综合》、《英语》
地点: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实验楼(地址:鲤城区县后街50号)
2、面试
时间:另定
地点: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实验楼梯形教室(地址:鲤城区县后街50号)
六、考试组织与监察
成立招考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小组和监察小组。考核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和考务工作[包括组织笔试和面试或试讲(讲课)的命题、评卷、成绩测定等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全程监督,制止、纠正和查处考试考核公开录用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七、录用
(一)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或试讲(讲课)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岗位所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应考对象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向社会公布录用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在学校校务公开栏、校园网、泉州人事网上公示一周。
(四)经公示无异议后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录用的相关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咨询电话:22136660
监督电话:22787365
人事处
200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