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冬开始的“两个取消”,与从2009年开始实施的“一个主体两个优先”——征集主体对象确定为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共同构成2012年冬季征兵新政策。
各级政府依法组织征兵——
“政府行为”效率高
今冬征兵工作全面展开后,广东省茂名市征兵办利用网络微博发布征兵信息,不到10天,网友跟帖留言已逾2万条;河南省运用预征青年人才数据库,征兵工作实现了“网上点兵”,非农户青年、大学在校生应征比例迅速攀升……
征兵工作高效率运行,源于政府行为的高效落实。
在福建省明溪县10月10日召开的2012年度征兵工作会议上,县长颜虎成一句话引起与会者关注:“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兵员征集作为政府行为来担当。”县人武部部长张发强说,“政府行为”一词真正讲到了点子上,我们过去经常说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重要任务体现在哪、落脚在哪?“政府行为”一词准确揭示出平时征集工作中政府所担负的责任。
张发强这番感慨是有根据的。
有关法律专家解释说,政府行为,相对于企业、个体、自然人的行为而言,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代表政府行为的,只能是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构的管理人员。修改后的《兵役法》第十条规定:“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
这一征集实施过程包括许多具体环节,诸如兵役登记、征兵宣传、报名、体检、政审、审批定兵、新兵交接等。比如,今冬起开始实施的“两个取消”,如何尽快做到家喻户晓?国防部征兵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兵役机关只有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同级人民政府的公安、教育、宣传、卫生、民政等部门的联动,征兵工作效率才能有明显提升,效益才能有明显提高。
单位依法履行兵役义务——
“刚性约束”有保障
对在校大学生取消缓征后,今冬征兵按照修改后的《兵役法》规定,男青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24周岁。这一规定,扩大了征集范围,适龄青年及应征公民覆盖面相应加大。随之而来的,是更多预料得到或预料不到的问题。
10月17日,一名网友询问:我在国企工作,与单位签了3年劳动合同,现在还在实习期,我想参军不知道能拿到单位工资吗?回来还能不能在原单位工作?一位网友热情作答:这就要看当地的政策了。
实际上,用人单位的相关规定任何时候都不能代替法律法规。修改后的《兵役法》第十五条规定:“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国防部征兵办有关负责人特别指出,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需要变更就业协议,不属于违约。他还提醒,为个人和单位考虑,高校毕业生要和用人单位及时沟通协商,共同做好工作安排。
实践证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刚性约束”,必须在实践中加大落实力度。
2011年,北京市出台《北京市执行征兵法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组织执法资格考试,发给工作人员执法证,目的之一就是惩罚不履行兵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做到依法征兵,维护兵役法规的严肃性。
今年10月下旬,江西省南康市司法局和市征兵办联合举办全市征兵行政执法培训,个别曾经拒绝完成兵役任务、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单位,成为反面案例,在培训中从法律法规层面对此作了深入剖析。
适龄公民依法服兵役——
“逃避兵役”受处罚
今冬征兵工作全面启动后,各地征兵宣传中一则隔年“旧闻”常常被提及——2011年4月中旬,武汉市江岸区政府对逃避兵役的张某等3名青年依法实施处罚。
有人觉得处罚似乎有些偏重:从2011年1月起两年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不得对其实施招聘和录用;教育部门取消其今后报考高、中等院校资格;公安机关不得为其办理出境手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建议各级党团组织不予批准办理和接纳其为党(团)员。
军委法制局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对3名逃避兵役青年作出的处罚主体明确、程序合法、处理得当,有效维护了兵役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对适龄青年履行国防义务能够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
国防部征兵办有关领导介绍,近年来,类似的行政处罚在上海、浙江、福建等地征兵工作中也曾实施过。2010年3月26日通过的《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修改后的《兵役法》第十二条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伴随从今冬起“两个取消”的实施,应征公民覆盖面扩大,公民“依法服兵役”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对此,福建省军区副司令员、省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孝华解释说,处罚不是目的,作为约束条款,就是要提醒适龄公民履行法定义务,引导各地切实将“依法服兵役”的观念作为一种公民素养、公民意识加以塑造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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