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7月8日讯(安阳记者董鹏宇)记者今天从省征兵办获悉,为鼓励大学生履行兵役义务,激励大学生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多作贡献,结合我省实际,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和省征兵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吉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公务员有关政策的通知》。
通知规定:凡在吉林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时,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相关政策;在组织全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招考中,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我省基层政法机关用人的实际需求,可合理确定招考计划比例,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招录在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其服役期间荣记三等功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可优先录用;征兵工作结束后,省级兵役机关应将本年度我省大学生入伍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自2013年及其以后入伍的大学生士兵按本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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