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2017年面向全省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甘超、杨青、马海平和张俊文四名同志为拟录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2月6日至2月12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存在问题,请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和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0551-65352511(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0551-63357633(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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