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池州市法院系统公开招聘编外司法雇员公告》规定,现将递补、补检及复查人员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对象
序号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准考证号
类型
1
贵池区人民法院
书记员(2)
1802011601
递补
2
东至县人民法院
书记员(3)
1803012226
递补
3
市中级人民法院
书记员(1)
1801010501
复查
4
贵池区人民法院
书记员(2)
1802010820
补检、复查
二、体检有关事宜
1、递补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于4月3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体检手续,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医院统一收取。
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