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是国家生猪调出大县、肉鸡养殖大县,动物防疫任务繁重。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的要求,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皖农医函[2020]276号)和《安徽省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国家应对非洲猪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强化措施指引的通知》(皖防非指办[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开展动物防疫专员特聘招募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二、招募条件
(一)太湖县户籍或在太湖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三)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三、岗位职责
(一)为县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三)与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为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其他专业服务。
四、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到所报考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报名(只能选择一个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并提供以下材料:《2020年太湖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业证明(由所在企业或相关单位出具)、兽医资质证明(包括技术职称证书、执业兽医证书、乡村兽医从业证书等),1吋免冠彩色近照2张,以及其它有关获奖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以乡镇为单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联系人:张国林,电话:18956959506。报名时间为8月24日至8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核。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初审,初审通过者交由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太湖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试考核。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考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每乡镇按考试成绩取前2名进入考核程序,报名人数不足2名的,取消当年的招募计划。考试考核内容为畜禽养殖、动物防疫等基本业务知识。
(四)研究公示。考核结果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审定。拟招募人选由县农业农村局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如有异议,经县农业农村局调查确实不符合招募条件的,拟招募资格取消,考核第二名的竞聘人员递补进入公示程序。如再有异议且属实,则当年该乡镇特聘计划作废。
(五)确定录用。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太湖县2020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
(六)签订服务协议。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与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协议期一年。报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备案。
五、工资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三级实际下拨资金执行,县级不予配套。
特此公告!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