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1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
报名顺义区医院职位的考生报名地点在顺义区医院人力资源部(顺义区光明南街3号);
报名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职位的考生报名地点在顺义区中医医院人事处(顺义区站前东街5号);
报名顺义区妇幼保健院职位的考生报名地点在顺义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顺义区顺康路1号);
报名顺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考生报名地点在顺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顺义区光明南街1号);
报名顺义区卫生和计生委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位的考生报名地点在顺义区卫生计生委人事科(顺义区顺康路1号529室);
报名顺义区精神病医院职位的考生报名地点在精神病医院小会议室(顺义区顺平路杨镇段13号院)。
(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当场审核资格的方式。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报名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1、个人简历1份;
2、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都要复印);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毕业生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5、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没有不用提供);
6、所有已取得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7、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8、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执业医师资格证;
9、报名人员下载《顺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认真填写并粘贴照片。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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