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水利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及工作经历要求: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文水资源、工民建、电气工程等相关专业,有从事水利专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政办发[2015]108号)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8月24日止;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须提供一下材料:
  
  (1)《河池市水利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详见附件);
  
  (2)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并需携带原件审核;
  
  (3)近期全身生活照片(彩色5寸)和1寸免冠彩色照片各1张。
  
  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招聘资格。
  
  3.报名地点:河池市水利局人事教育科(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西路68号)。联系人:黄  婷;联系电话:0778-2291795;电子邮箱:hcsl2291795@163.com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方式由市水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具体时间和有关事项待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面试考生个人承担。经体检合格后由市水利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五)确定聘用人员。确定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水利局人事教育科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