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试行)》(桂扶领发〔2017〕8号)、《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扶贫信息员管理的通知》(桂扶领发〔2018〕3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配备管理扶贫信息(档案)员,打牢精准脱贫、精准摘帽基础,经福绵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级扶贫信息(档案)员5名、村级扶贫信息(档案)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年龄20—40周岁(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男女均可,户籍不限,原则上本镇本村人员优先。
(二)中专(含高中)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有政府部门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作认真踏实、能吃苦耐劳;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月21日至2月5日(正月十二):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把自荐书(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扫描发到应聘镇邮箱(联系方式和地址详见附件1《福绵区镇级、村级扶贫信息(档案)员招聘岗位及人数统计表》)。
(二)现场报名。到各有关镇党政办报名,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式两份);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以及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
3.所获奖项等其他佐证材料(印件一份、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
三、聘用程序
(一)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二)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各有关镇电话通知为准。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聘用
按择优原则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作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期为一年,原则上实行一年一签。
(二)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三)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1600元,试用期1个月,考核合格,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工资待遇按照“基本工资2000元/月/人+月基础绩效200元/月/人+年终奖励绩效2000元/年/人”的标准执行,其中月基本绩效、年终奖励绩效根据工作表现,量化每月、全年工作成效考核后视个人实际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