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招录机关 | 机构层级 | 招录职位 | 职位代码 | 职位简介 | 招录数量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是否接受双学位、第二学士学位 | 基层工作经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政治面貌 | 性别要求 | 户籍要求 | 其他条件 | 是否组织专业科目考试 | 是否党政紧缺人才职位 | 是否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 | 考察比例 | 备注 |
铁山区 | 铁山区人民法院 | 县(市、区)级 | 审判辅助人员 | 14230202008007001 | 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测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送达法律文书,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工作。 | 2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法学类 | 是 | 不限 | 18-35周岁,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到40周岁。 | 不限 | 不限制 | 不限制 | 否 | 否 | 否 | 1:1 | 工作强度较大,经常出差,在本机关(单位)最低服务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