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编办下发的《关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增加雇员编制的通知》(大编办发[2018]48号)、《关于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增加雇员编制的通知》(大编办发[2019]134号、[2021]73号),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从事其所属分支机构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连市房地产档案馆)窗口业务、电话咨询服务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窗口业务及电话咨询服务岗位2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大连市户籍户口;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雇员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应聘: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