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拟录用以下同志,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校反映。
序号
姓名
性别
拟聘单位
拟聘岗位
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毕业学校或原工作单位
总成绩
1
男
上海商学院
专任教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博士研究生
博士
申万宏源
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
通过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1日至17日
监督电话:021-67105467
上海商学院
2019年10月11日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