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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绵阳市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招考成绩时间

四川人事考试网 2019-9-17 加微信公众号: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70%、面试占总成绩的3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于2019年11月9日至10日进行。公共科目笔试于2019年11月9日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于2019年11月10日上午进行。各科目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政策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我市的招录单位均属于重灾区),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4)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11月12日前(含1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将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送交绵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审核(绵阳市涪城区解放街17号绵阳市公安局办公大楼12楼D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12月中旬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9年12月下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资格复审前在该网站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 +《申论》成绩×30% +《专业科目》成绩×30%)×70%+笔试加分(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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