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通过笔试拟进入面试的人员,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对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进行资格复审,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维护资格审查的权威性,资格复审原则上由初审人员负责,资格复审前要专门对参与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统一审查标准。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严禁变更或放宽资格条件,坚决防止因资格审查引发的招聘纠纷。复审结果一经确认,不得随意变更。对资格审查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招聘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通知考生。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2010年及其以后“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
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负责资格审查的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选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开始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形式为问答形式,用时5分钟。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及以上,不达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确定后,面试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根据招聘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笔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笔试加试成绩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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