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通过资格预审并已完成缴费人员办理笔试加分手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凡符合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加分有关政策的报考人员,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9年5月28日至6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到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二层)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待政策。
对符合有关政策予以笔试加分的报考人员,在福建省教育厅官网(http://jyt.fujian.gov.cn/)公示。
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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