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域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中共海曙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曙区教育局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范围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
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8名。
第一类岗位(26名):初中语文3名、初中数学2名、初中社会4名、初中心理2名、初中道德与法治1名、小学语文8名、小学数学4名、小学英语2名。
第二类岗位(7名):小学音乐2名、小学音乐(管乐)1名、小学信息技术2名、小学书法2名。
第三类岗位(15名):学前教育15名。其中,职位一5名、职位二5名、职位三5名。
义务段招聘学校和招聘指标数详见《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学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三批)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附件2);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要求(附件3)。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3月26日9:00-2021年3月31日17:00。应聘人员通过
https://wj.qq.com/s2/8175817/010b/网址或手机扫描二维码,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后,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严格按照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根据区域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中共海曙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曙区教育局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范围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
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8名。
第一类岗位(26名):初中语文3名、初中数学2名、初中社会4名、初中心理2名、初中道德与法治1名、小学语文8名、小学数学4名、小学英语2名。
第二类岗位(7名):小学音乐2名、小学音乐(管乐)1名、小学信息技术2名、小学书法2名。
第三类岗位(15名):学前教育15名。其中,职位一5名、职位二5名、职位三5名。
义务段招聘学校和招聘指标数详见《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学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三批)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附件2);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要求(附件3)。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3月26日9:00-2021年3月31日17:00。应聘人员通过
https://wj.qq.com/s2/8175817/010b/网址或手机扫描二维码,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后,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严格按照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