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已于2018年3月17日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确定面试对象,指标数3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对象及资格复审时间(详见附件1)。
资格复审地点:联谊宾馆4楼黄鹂厅(宁波市海曙区国医街85号)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由本人携带公告规定的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复审不通过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报到。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电话:0574-55889299、55889294。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