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
文史类考生: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
理工类考生: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
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二)考试时间
全国统考于6月7日至8日进行,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见下表:
日期6月7日6月8日
上午9:00—11:309:00—11:30
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下午3:00—5:003:00—4:40*4:40—5:00
数学(文/理)外语(笔试)外语(非英语)科目听力考试
*注:具体考试时长以实际听力播放时间为准。
外语听力实行一年两考。英语科目第一次听力考试于2017年12月16日进行,第二次听力考试于3月17日进行,采用计算机考试模式;其他外语科目第一次听力考试于1月8日进行,第二次考试于6月8日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