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第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第八条 各专业男女录取比例不限。
第九条 各专业文、理、三校生兼收。
第十条 不设院校志愿级差,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录取。
第十一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同等对待。
第十二条 文史、理工、三校生类按照省级招生机构投档进行阅档,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对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则由学院调剂到“缺额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将予以退档。如在该省计划未完成,经省级招生机构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降分录取,录取专业为“缺额专业”。
生咨询方式
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莲塘北大道1636号
联系电话:0791—85739800、87877238
传 真:0791—857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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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录取信息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jxsw
kj.com/)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