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中学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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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0/10/12 加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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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黑招考院函〔2020〕78 号
黑龙江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地市组织实施考试科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行署)招考院(办):
为进一步加强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全力保障考试安全稳
定,现就做好2020 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地市组织
实施考试科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地市组织实施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朝语文和汉语文或蒙
语文和汉语文)、数学、英语(俄语或日语)、通用技术、信
息技术。语文、数学和外语学科考试在11 月末前完成;通
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考试在10 月25 日前完成。
二、工作时间安排
1.10 月10 日前,各市(行署)招考院(办)上报所辖
学校考试时间安排。
2.12 月10-20 日,各高中学校利用学考管理平台上报考
试成绩。
3.12 月21-25 日,各县(市、区)招考院(办)负责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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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所辖学校的上报成绩。
4.12 月26-30 日,各市(行署)招考院(办)负责审核
所辖县区、学校的上报成绩。
三、工作要求
1.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防
疫部门紧密配合,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合理制定符合本地区
实际的考试组织形式。考试工作的所有环节必须在满足疫情
防控要求的状态下安全有序进行。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
于印发<关于做好黑龙江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 年秋季
学期开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教发〔2020〕58 号)
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常态化下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
通知》(黑招委〔2020〕2 号)等文件执行,实行考务、防疫
两条线并行,加强联防联控,把握关键环节,确保考试安全。
2.考试的命题要求、考试方式、分值构成、考试时长及
成绩等级划分等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全省普通高
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及方式的通知》(黑教基二函〔2015〕
372 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业
水平考试校考科目成绩管理的通知》(黑教基二函〔2015〕
473 号)相关要求执行。
3.有朝、蒙文授课考区的考试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教
育厅关于调整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及方式的通
知》(黑教基二函〔2015〕372 号)相关要求执行。
4.考生必须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考试。对不在校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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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必通知到人,杜绝考生漏考现象发生。
5.对已上报的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更改。如因特殊情况修
改考试时间,由各市(行署)招考院(办)及时上报省招考
院。
6.各市(行署)招考院(办)要做好对各学校考试的监
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要派巡视员全程巡查。省招考院将对
各地考试情况进行适时抽查,对于不按要求执行的考区考点
进行通报、整改或撤并。
7.合理制定成绩等级划分细则,认真落实公示和资料存
档工作。考试结束后,各学校必须面向全体考生张榜公示考
试成绩,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学校负责留存原始试卷、
答题卡、成绩单、公示材料、考生上交的作品及上机考试的
光盘存储等相关文件,留存时间半年以上。
8.确保各项数据信息准确。要加强上报信息的逐级核查
工作,上报等级ABCD 同时录入原始分数。各学校将公示后
的成绩上传至学考管理平台,上传后将平台上的成绩信息打
印交由学生签字,确认无误后报县(市、区)招考院(办)
审核。成绩信息一经地市审核通过后,任何理由不得更改。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0 年9 月25 日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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