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要求
符合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复试办法,我院各专业复试基本情况见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可用计划
复试人数
复试分数线
备注
020202
区域经济学
3
2
356
经济类专业
020205
产业经济学
3
6
371
020206
国际贸易学
2
3
345
020204
金融学
7
11
364
金融学类
120202
企业管理
7
15
359
管理类专业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3
0
无达线考生
025100
金融(专业学位)
10
15
380
金融
(专业学位)
注:上表中复试人数不含单考、破格、退役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及校外调剂考生;经济类、管理类内各专业生源可视复试情况进行校内调剂;当某一专业合格生源不足时,可从同类别内其它专业调剂合格生源,合格生源满额的专业不接收校内调剂;不接受跨经济管理大类别生源的调剂。